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渝府发〔2012〕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17〕4号规定,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有效期自该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到期之日次日起重新起算。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2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宗旨,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努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快速提升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合理配置种业资源,重点改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设施,提升农作物种业企业创新能力。优先支持水稻等优势制种基地标准化建设。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技术、成果、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主要农作物与非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全面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要。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农作物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农作物品种。由种子企业选育的农作物品种所占比重提高到60%以上,农作物良种更新换代2―3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8%,良种在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中的比重提升到60%。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优势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20万亩,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供应率提高到80%,水稻种子自给率提高到90%,玉米种子自给率提高到50%。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龙头企业3―5家,其中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以上。基本建成辐射长江中上游和西南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心。

二、促进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

(一)建立完善种业科研新机制新体制。推进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建立种业基础性研究以公益性科研机构为主、商业化育种以种子企业为主的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骨干企业,构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搭建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共享机制,促进一批优势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作物种业重大科研成果加快推广应用。

(二)加强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切实保障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经费和科研人员待遇,稳定科研队伍,集中优势资源,加强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评价、利用和分类管理研究。加强农作物核心育种材料和重要功能基因的筛选、创制、改良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现代育种理论、方法和关键技术研究,强化农作物抗逆机理、生物安全检测技术等基础性研究。加强非商业竞争性、常规作物和无性繁殖作物的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发。加强农作物育种、机械化制种、质量快速检测、种业信息管理、种子加工贮藏、节本增效栽培等配套技术研究和农机具研发。

(三)大力推进商业化育种。积极扶持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资源,加大科研投入,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研发,提高育种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基础性、公益性农作物种业研发、品种改良、检测鉴定等平台建设,改善基础条件,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作物种业育种创新基地。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教学资源,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搞好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强化农作物种业人才和科技支撑。

三、着力增强农作物种子企业竞争能力

(一)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打造育种能力强、加工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引导种子企业建设农作物种业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种业技术推广和服务。

(二)改善种子企业基础条件。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先保证种子企业建设科研、加工、贮藏等设施用地需要,积极帮助改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条件,提高企业育种、繁育、推广能力,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增强种子生产基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引导种子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市内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在国外建立农作物品种推广试验基地。加强种子出入境管理,严格检验检疫。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市从事种质资源搜集、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等行为,做好外资并购市内种子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四、努力保障农作物种子供应

(一)提高种子生产能力。根据我市区域生态条件和农作物制种特点,建立水稻、玉米、马铃薯、蔬菜、油菜等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依托种子企业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制种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设一批由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的相对集中和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种子生产基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土地治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

(二)建立应急种子储备体系。建立市级应急种子储备体系,重点储备短生育期和大宗农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区域性市场调剂对农作物种子的需求。

五、强化农作物种业监管

(一)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强化全市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