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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
温政办〔2023〕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具体要求,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产业、促进就业,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 幸福温州”和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贡献职教力量。

(二)主要目标。利用三年时间,高品质锻造5000名“双师型”教师;高标准完成20万名在校生、90万人次社会人员培养培训任务;高职院校毕业生留温率达60%以上。到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下同)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力争创成3所(个)及以上全国优质中职学校(专业),温州技师学院力争创成全国优质技工院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东西南北中”分布式办学模式成为全国典范;政校行企协同共建的“一县一产业学院”成为全国特色;“中高职一体化”创新模式成为全国样板;“数字职教”成为全国金名片;力争创成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

二、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三)实施强基扩容“双百工程”。根据全市“5+5+N”产业和普职协调发展要求,整合提升县(市、区)16所中职学校,满足区域学位需求。新(迁、扩)建一批职业学校,中职学校依据《温州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的普通高中标准执行,可根据需求适度增加实训用房面积,并努力提升容积率。提升或新建一批科研、实训平台,对职业学校新创成的省级、国家级平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政策予以奖补。到2025年,新(迁、扩)建30个以上职业学校项目(其中县〈市、区〉20个);全市45所职业学校(其中县〈市、区〉31所)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升级。提升或新建100个以上科研、实训平台。

(四)强化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开展“3+4”人才培养,争取“3+2+2”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省级试点,大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探索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加快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并补齐“升本”短板,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争创省高水平专业群,温州技师学院完成省一流技师学院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加快25所中职学校省“双高”建设。到2025年,力争创成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专业)3所(个)及以上,建成“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30个以上,全市5所高职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本地招生比例均达40%以上。

(五)推进普职教育横向融通。推动普职融通,试点两种类型教育学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在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加强职技融通,探索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开展“双证融通”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到2025年,建成中小学职业教育体验基地50个以上;每年组织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300场以上;可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中职学校达70%以上。

(六)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鼓励中职学校与市外高校开展“3+2”“3+4”贯通培养,支持学生出国留学,鼓励留学生回温就业创业。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实施精准资助帮扶,深化“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资助办法,推进低收入家庭“1619”接续奋斗计划,开展名师全方位结对帮扶活动,提升职校学生就业增收致富能力。到2025年,贫困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达98%以上。

三、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

(七)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政校行企相关方共建一批市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并成立理事会。落实《温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办法(试行)》,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力争给予“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支持;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符合有关要求的,按照科教用地管理;政府部门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完善补助政策,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0万元、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独立法人的实体化职教集团。到2025年,建成市域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以上,认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以上。

(八)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出台《温州市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支持企业独资举办职业学校,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办学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学校、行业、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并获得合理报酬,支持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参与举办混合所有制的中职学校。到2025年,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达到5所以上,温州东方悦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现招生。

(九)创新政校行企合作模式。出台《温州市职业教育产业学院建设办法》,大力推进政校行企四位一体、中高职一体的“一县一产业学院”建设。支持学校和行业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创新培养模式。支持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协同创新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支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打造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推进鹿城(藤桥)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拓展办学空间,探索“3年学校学习+2年园区实践”的农业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到2025年,“一县一产业学院”成为全国特色,完成200个以上“订单班”,新建15个以上市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四、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十)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强化市级统筹,健全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老旧”“重复”专业裁撤力度,扶持新兴专业建设,探索建立专业师资转岗、培训、再分配县域统筹机制,畅通流动转岗渠道。增强高职院校辐射能力,办好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等特色学院,支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与平阳、文成等山区县探索新建特色学院。到2025年,70%以上的职业学校在产业和人口聚集区办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东西南北中”办学模式成为全国典范,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定向士官培养单位。

(十一)加强职业教育社会培训。出台《温州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服务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在确保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社会培训和企业服务收入,原则上按不高于收入总数35%的比例核定社会服务性激励绩效总额,允许视情适度提升该比例,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学校人均可提升幅度不超过绩效工资基准的50%,个人年最高发放额度不超过绩效工资标准的1.5倍。国企举办的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支持职业学校参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到2025年,力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20万人,社会培训总数达90万人次以上。

(十二)强化应用技术推广。支持职业学校创新科研平台绩效评价模式。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应高于成果转化收益总额的80%,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核定的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到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科研合同实际到款额不低于1亿元。

五、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十三)探索专业教师评聘制度改革。鼓励招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对紧缺专业领军型人才可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考核方式,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薪酬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技能人才,可将师德师风、教学技能和成效、技术技能等级等作为其聘任晋级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出台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可按不超过专业教师总数30%的比例聘任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所需经费按当地同类学校编制内同层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由同级财政安排并列入部门预算。探索建立兼职教师差异化薪酬体系,探索校企流动人员工作成果互认机制。到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占比达20%以上。

(十四)提升专业教师技能水平。实施教师技能提升“千企万岗”计划,并纳入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允许专业教师经学校同意从事兼职工作,可按约定取得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在企业带教工作量可计入教学工作量。鼓励学校参照医师“多点执业”做法,探索设立差异化的薪酬制度。支持扩面提质、迭代升级教师技能大赛。成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基金,培养和奖励优秀校长、教师。立项建设一批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团队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出国(境)研修访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老师,可直接申报“瓯越英才计划”,不占单位名额。到2025年,入企实践的专业教师达10000人次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达90%以上,到国(境)外研修访学的教师达100名以上。

(十五)推进“数字职教”建设。打通产业、教育数据壁垒,建好“校企汇”智治应用平台、中职学校数字管理平台。出台职业教育智慧校园2.0学校建设标准,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并将达标率纳入职业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支持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打造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专业,开发一批教学数字资源。到2025年,建成信息化标杆学校20所以上、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0个以上,开发教学数字资源100个以上。

六、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办学

(十六)引育市外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加大市外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引进力度,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新建职教品牌项目,在其办学条件达标且获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或相当级别)及以上荣誉称号后,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学校4%、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可通过挂职、支教等形式,派遣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予以支持。在规划允许的情况下,将公办新建或闲置校舍交由优质职教品牌办学的,可给予低租金优惠。市内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可参照执行。到2025年,力争引进市外优质民办职教项目不少于3个。

(十七)提高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利用温州“侨乡”优势,深化共建“姊妹校”等中外合作办学实践。鼓励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国际通用证书体系,促进职校学生多元化发展。支持学校招收“一带一路”国家优秀留学生,并承接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支持开展中职国际“3+2”“3+4”和高职国际“专升本”“专升硕”试点。建好省级试点项目“亚龙丝路学院”“鹏盛丝路学院”,推进巴西、智利、南非等“丝路学院”项目,探索鲁班工坊建设,深化中-意、中-德职业教育园建设。到2025年,力争每年培养100名左右国际职业硕本专科生,建成“丝路学院”5个以上,中-意职业教育园成为省职业教育新标杆。

七、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并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要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人力社保等其他部门依职责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宣传引导,部门协同开展“职业教育活动月”,及时总结宣传改革发展成果。

(十九)加大经费保障。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地要保障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到位,个别暂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到2025年按时序进度逐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为3400元),新增经费优先保障和奖补进入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和中职“双优计划”建设单位,用于专业(群)等内涵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公办高职院校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职教育,对高职院校利用社会捐赠资金资本性支出,当地财政可予以配套支持。

(二十)强化督导评价。出台《温州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中职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考核评估办法》,加大对各县(市、区)职业教育发展绩效考核,将职业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招聘、职普比达标等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优化完善高职院校目标绩效考核。成立政校行企联合评估督导小组,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强化过程督导,定期对县(市、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职业教育发展等开展督导评价。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行动领域

重点项目(任务)

责任单位

1

(一)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根据全市“5+5+N”产业和普职协调发展要求,整合提升县(市、区)16所中职学校,满足区域学位需求。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新(迁、扩)建30个以上职业学校项目(其中县〈市、区〉20个),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

3

提升或新建100个以上科研、实训平台。对职业学校新创成的省级、国家级平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政策予以奖补。

4

建成“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30个以上。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5

全市5所高职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本地招生比例均达40%以上。

6

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7

支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分别加快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并补齐“升本”短板。

8

支持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争创省高水平专业群;支持温州技师学院扩建并完成省一流技师学院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

9

(一)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加快25所中职学校省“双高”建设,力争创成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专业)3所(个)及以上。


10

争取“3+2+2”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省级试点,探索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

11

支持建成50个以上中小学职业教育体验基地。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

12

每年组织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300场以上。

13

可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中职学校达70%以上。

14

试点普通教育学校与职业教育学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

15

探索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双证融通”改革。

16

鼓励中职学校与市外高校开展“3+2”“3+4”贯通培养。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17

支持职业学校学生出国留学,鼓励出国留学学生回温就业创业。

18

开展职业教育名师全方位结对帮扶活动,提升学生就业增收致富能力,贫困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

19

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实施精准资助帮扶,深化“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资助办法,推进低收入家庭“1619”接续奋斗计划。

20

(二)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

建成市域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以上,并成立由共建方参与的理事会。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1

落实《温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办法(试行)》,认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以上。

22

完善补助政策,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0万元、50万元补助。

23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独立法人的实体化职教集团。

24

针对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

25

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达到5所以上。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现代集团,

瑞安市政府

26

鼓励学校、行业、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并获得合理报酬,支持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参与举办混合所有制的中职学校,温州东方悦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现招生。

27

出台《温州市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28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29

(二)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

出台《温州市职业教育产业学院建设办法》,大力推进政校行企四位一体、中高职一体的“一县一产业学院”建设,“一县一产业学院”成为全国特色。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30

支持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创新培养模式,完成200个以上企业“订单班”。

31

推进科教融汇,支持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协同创新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新建15个以上市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32

支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打造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33

推进鹿城(藤桥)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拓展办学空间,探索“3年学校学习+2年园区实践”的农业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

34

(三)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办好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等特色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东西南北中”分布式办学模式成为全国典范。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

各县(市、区)政府

35

支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与平阳、文成等山区县探索新建特色学院,70%以上的职业学校在产业和人口聚集区办学。

3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定向士官培养单位。

37

健全职业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老旧”“重复”专业裁撤力度,扶持新兴专业建设。

38

探索建立专业师资转岗、培训、再分配县域统筹机制,畅通流动转岗渠道。

39

(三)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支持职业学校参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力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20万人,社会培养培训总数达90万人次以上。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40

出台《温州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服务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国企举办的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41

支持职业学校加强技术转化推广,创新科研平台绩效评价模式。全市职业学校科研合同实际到款额不低于1亿元。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

42

鼓励职业学校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43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鼓励职业学校利用好各类政策招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

44

出台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到2025,全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占比达20%以上。

45

探索建立兼职教师差异化薪酬体系。

46

探索校企流动人员工作成果互认机制。

47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实施教师技能提升“千企万岗”计划,并纳入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入企实践的专业教师达10000人次以上。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办、市工商联,

各县(市、区)政府

48

鼓励职业学校同意专业教师从事兼职工作提升技能水平,“双师型”教师占比达90%以上。

49

鼓励职业学校参照医师“多点执业”做法,探索设立差异化的薪酬制度。

50

支持扩面提质、迭代升级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

5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老师,可直接申报“瓯越英才计划”,不占单位名额。

52

成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基金,培养和奖励职业学校优秀校长、教师。

53

立项建设一批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54

遴选100名以上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出国(境)研修访学。

55

建好“校企汇”智治应用平台、中职学校数字管理平台。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

行业主管部门

56

出台职业教育智慧校园2.0学校建设标准。

57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建成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0个以上。


58

建成各级信息化标杆学校20所以上。

59

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并将达标率纳入职业学校年度考核内容。

60

支持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打造成为国内有影响的专业。

61

开发教学数字资源100个以上。

62

(五)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办学

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加大市外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引进力度,力争引进市外优质民办职教项目不少于3个。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办,

各县(市、区)政府

63

利用温州“侨乡”优势,深化职业教育共建“姊妹校”等中外合作办学实践。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市外办、市侨联,

瓯海区政府

64

鼓励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国际通用证书体系,促进职校学生多元化发展。

65

支持职业学校招收“一带一路”国家优秀留学生,力争每年培养100名左右国际职业硕本专科生。

66

承接“一带一路”国家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67

(五)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办学

积极开展中职国际“3+2”“3+4”和高职国际“专升本”“专升硕”试点。


68

建好省级试点项目“亚龙丝路学院”“鹏盛丝路学院”,推进巴西、智利、南非等“丝路学院”项目,建成“丝路学院”5个以上。

69

探索鲁班工坊建设。

70

深化中-意、中-德职业教育园建设,中-意职业教育园成为省职业教育新标杆。

71

(六)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

72

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73

部门协同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活动月”,及时总结宣传改革发展成果。

74

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地要保障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到位,个别暂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到2025年按时序进度逐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为3400元)。

75

(六)组织实施

逐步提高拨款水平,新增经费优先保障和奖补进入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和中职“双优计划”建设单位,用于专业(群)、实训基地等内涵建设。


76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职教育,对高职院校利用社会捐赠资金资本性支出,当地财政可予以配套支持。

77

出台《温州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中职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考核评估办法》。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78

成立政校行企联合评估督导小组,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强化过程督导。




《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7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已于2023年3月23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底,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2023年2月1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小涛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瓯海职专等4所学校调研,并主持召开由县(市、区)、企业、职业学校代表参加的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工作座谈会,强调指出:温州职业教育发展良好,要加快出台“措施刚性、制度有突破、有温州标识度”的政策文件,推进职业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6个方面、10项具体内容:

(一)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实施强基扩容“双百工程”。新(迁、扩)建一批职业学校,中职学校依据《温州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的普通高中标准执行,可根据需求适度增加实训用房面积,并努力提升容积率。强化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大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动中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3+4”人才培养,争取“3+2+2”中高本贯通培养省级试点,探索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到2025年,全市5所高职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本地招生比例均达40%以上。

(二)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政校行企共建一批市域产教融合共同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并成立由共建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落实《温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办法(试行)》,强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完善补助政策,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0万元、50万元补助。

(三)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健全职业学校专业优化调整机制,加大“老旧”“重复”专业裁撤力度,探索建立专业师资转岗、培训、再分配县域统筹机制,畅通流动转岗渠道。加强职业教育社会培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社会培训和企业服务收入,原则上按照不高于收入总数35%的比例核定社会服务性激励绩效总额,允许视情适度提升该比例,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强化应用技术推广。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应高于成果转化收益总额的80%,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四)探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探索专业教师评聘制度改革。对紧缺专业领军型人才可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考核方式。出台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可按不超过专业教师总数30%的比例聘任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所需经费按当地同类学校编制内同层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由同级财政安排并列入部门预算。提升专业教师技能水平。允许专业教师经学校同意从事兼职工作,可按约定取得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老师,可直接申报“瓯越英才计划”,不占单位名额。

(五)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办学。引育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对当年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新建优质职教品牌项目,在其办学条件达标且获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或相当级别)及以上荣誉称号后,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学校4%、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市内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可参照执行。

(六)加大经费保障。各地要保障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到位,个别暂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到2025年按时序进度逐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为3400元),新增经费优先保障和奖补进入“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用于专业(群)、实训平台等内涵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公办高职院校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职教育,对高职院校利用社会捐赠资金资本性支出,当地财政可予以配套支持。

三、特色亮点

(一)聚焦“目标”,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产业、促进就业,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明确了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定位;《方案》契合温州“千年商港 幸福温州”建设和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发展要求,着力培养我市所需的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争创五项“国字号”品牌。

(二)聚焦“路径”,提升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方案》共有“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等七个部分和二十项举措,其中的十处政策突破点直面破解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有利于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其中,协同推进“一县一产业学院”建设、高职院校下沉县域办学、深化中意职业教育园建设等,都具有鲜明的温州特色。

(三)聚焦“创新”,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方案》中关于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产教融合激励政策、专业教师流通渠道、社会服务激励机制、教师评聘制度改革等内容,机制灵活创新,政策具有突破性,支持部分县(市、区)和职业学校先试先行,不断总结改革经验。

四、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0577-88635606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