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的通知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绍市自然资规发〔2025〕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025号)工作要求,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8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7- 04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在城市运行、安全管控等领域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025号)文件精神,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
二、主要依据
1、《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2、《
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办法》
3、《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025号)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