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建委关于2015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的通知
嘉房委办〔201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为加快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现就出售2015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购买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条件
1.购房申请人以《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且必须建立正常租赁关系;
2.申请购房人应为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3.凡已购买过国有直管公房、单位公房、公房拆迁购房(或享受拆迁货币补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和解困房的,不再享受本次购房;
4.一九九九年以来配租入住的廉租住房,不在出售范围
二、出售国有直管公房价格
(一)2015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出售价格按本年度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基准价评估后确定。
1.甲类地段中心价267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车库820元/平方米;
2.乙类地段中心价2390元/平方米、车库780元/平方米; 3.丙类地段中心价2210元/平方米、车库730元/平方米。
(二)超面积部分(超过70平方米(不含))价格,按市场价评估后优惠出售。各类地段优惠后中心标准价为:
1.甲类地段中心价为3910元/平方米;
2.乙类地段中心价为3630元/平方米;
3.丙类地段中心价为3450元/平方米。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