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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全文有效

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高尔夫球场取得终身会员费如何确认收入的问题
对于企业收取的一次交费终身受益的会员费,按企业经营期限和土地使用期限孰短的原则确认分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收入的处理问题
福利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三、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的相关票据如何处理问题
企业当年应扣未扣的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相关票据,可在汇算清缴期间进行纳税调整;未取得的,在取得后调整其所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四、企业应付未付利息的扣除问题
企业计提而未实际缴纳的“五险一金”、应付工资等各项法定应付未付事项,在汇算清缴期前缴纳或支付的,据实扣除;如未能在汇缴前缴纳或支付,在缴纳或支付时调整相应的应缴应付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法定事项中包括未支付的银行利息。
五、核定征收企业允许享受的税收优惠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4号公告的有关精神,核定征收企业中按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可以执行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两项政策。
六、项目经理部使用总机构账户可否视同提供工程款拨付证明问题
根据企业实际采购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证明企业使用的是总机构账户,可以视同提供工程款拨付证明。
七、非营利组织会费免税收入的认定问题
由于相关部门已取消有关收费标准,纳税人在当地财政部门备案后,已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即可确认为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