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经信无管〔2023〕177号
各市无线电管理局、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0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17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2023年8月10日,省经信厅印发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背景
省经信厅共有7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无线电管理相关的许可事项共4项,分别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多年来,无线电管理系统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无线电管理领域的“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全国实现了许可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许可承诺办结时间压缩50%以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有力保障了各行业用频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电波秩序。2022年,全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办理行政许可12789件,是我省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
二、调研论证情况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1.是发挥无线电频谱资源重要支撑保障作用的需要。统筹配置和保障各行业频率资源需求,是无线电管理的核心工作,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是无线电频率资源精准、高效配置的唯一手段,有必要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频率资源保障。
2.是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需要。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发出了全国第一张电子执照,率先在全国实现许可全流程一网通办。通过制定《办法》,拟将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制度化,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3.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办法》严格限定我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权限、范围和条件,对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审查要求等事项予以明确,将进一步提升无线电行政许可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4.是履行新时代无线电管理工作职责的需要。通过制定《办法》,明确承担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的有关内部机构的职责,建立协同开展审批、推行网上审批等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程序的管理要求,有利于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
5.是维护良好电波秩序保障无线电安全的需要。《办法》从事中审批和事后监督检查两个重要方面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减少了违法行为发生概率,对维护良好电报秩序,保障无线电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二)制定《办法》的可行性
1.依据法定职权制定。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省经信厅的行政权力,《办法》依据省经信厅的法定职权制定。
2.制定主体具有合法性。省经信厅作为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是制定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主体。
3.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办法》内容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规定,对许可办理的时限、材料、审查标准、投诉举报等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内容未突破上位法的原则性或具体规定。
4.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办法》制定目的是更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内容未涉及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措施,未非法设置新的许可事项,未减损行政相对人的权力或增加相对人的义务。
5.制定程序符合有关要求。《办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调研论证、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等流程,厅政策法规处已完成合法性审核。
二、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办法》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是无线电管理许可事项的名称不统一的问题,修改后事项名称与工信部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一致。二是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及审批权限不够明确问题,明确采用分类分级受理审批的方式,根据情形不同分别由厅无线电管理局或各派出机构承办;明确台站、识别码和进关许可由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明确频率使用许可由厅无线电管理局频率主管审核签发,但五类情形需要提交厅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三是法律法规规定框架内的许可办理期限不明确的问题,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期限采用承诺制,并明确了具体的时限,同时针对部分用频需要开展频率协调的特点,规定频率协调的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内。四是具体的行政许可申请与审批内容不够明确和细化,审查的事项和标准不够统一的问题。五是法律法规规定与信息化、数字化改革的衔接问题。六是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措施、手段不够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形,以及投诉举报的处理方式等。七是频率使用许可注销或频率使用许可证被吊销后,相应无线电台(站)如何管理的问题。
三、文件涉法内容及依据。
(一)法律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等与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相关的法规、部门规章,同时借鉴了工信部关于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规章。
(二)条款及框架结构
《办法》共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