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社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退休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函〔2009〕7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现行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鄂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退休人员实际,就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计发退休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办理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计算工作年限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满”工作年限掌握,即满12个月为一年。
二、对于参加了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并于工资套改后办理退休手续,且工作年限满31年未满35年的退休人员,可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