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新建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93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建设住宅全装修工作,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7〕93号),我局制订了《金华市新建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金华市新建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
为规范新建住宅全装修实施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强化新建住宅全装修许可、实施、销售过程监管,确保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7〕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规范基本建设程序
(一)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鼓励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当采用全装修施工图与其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可分别申报施工图审查,其中全装修施工图审可按照开发计划分期申报。施工单位在全装修施工前应取得全装修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工程发包管理规定,将工程(标段)施工内容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内容应包括全装修,全装修施工内容由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为严格穿插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所有专业分包工程款打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分包工程款拨付给分包单位(民工工资专款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如工程分阶段申报施工图审查的,可按许可变更事项补充全装修施工图纸审查报告等资料。
(三)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开展穿插施工,分阶段组织主体结构验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机构应按监督计划及时抽查,不得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二、规范全装修设计方案
(一)建设单位应针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含)不同档次、风格的装修设计方案,每套装修设计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设备菜单,材料设备应标明品牌、型号、规格、等级,并按标配、选配进行分类,以满足购房者个性化需求;对购房者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个性化需求,双方可协商处理,并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装修设计方案调整和菜单选择。
(二)建设单位应针对每个户型提供1套按标配设计方案设计的全装修施工图,并在预售前提供样板房。剩余2个设计方案可通过BIM等技术进行3D展示。经图审合格的全装修施工图应在预售现场公示。
(三)样板房可设在楼宇内,也可以设施工现场其他地方,并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6个月。样板房设在施工现场其他地方的,因配套工程施工无法继续保留时,建设单位可在楼宇内重建样板房。重建样板房完成后方可拆除原样板房,原样板房拆除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全过程公证,并随机抽取部分购房者参与监督。
三、加强商品销售监管
(一)商品房预售时除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纸质经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电子版全装修建筑施工图纸和3D设计方案效果图,以及材料设备清单。
(二)现阶段预售商品房指导价采用分价方式控制,商品房合同标示全价和装修价,网签采用商品房毛坯价(全价-装修价)。
四、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一)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总责,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质量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检测单位对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严格执行《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材料设备提倡集成化、工厂化、定制化、工具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充分发挥大批量集中采购优势,与知名材料设备供应商实行战略合作,全面实行材料设备生产集成化、工厂化、定制化、工具化,尽可能减少现场切割加工和湿作业,尽可能减少现场安装环节,提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