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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委关于实施《嘉兴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嘉兴市建委关于实施《嘉兴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嘉建〔201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分局,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我市房地产项目动态信息,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 号)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我市实际,制定了《嘉兴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嘉兴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地产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项目手册》要求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并按时报送验核。对未真实填报相关内容或未按时报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主管部门可暂停该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项目具体情况及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中的审查、批准、处理、处罚意见等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在《项目手册》中。
三、市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