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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市科发合〔202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市科发创〔2023〕18号规定,继续有效

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的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结合实际,制订《衢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8日



衢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的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的通知》和衢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在衢州市本级(含智造新城、智慧新城)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购买国内外的发明专利成果,实施产业化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资金额度

1.基本原则。按照“先备案、后补助”方式,对已完成产业化、已产生成效的项目进行补助。项目开始时间可追溯至备案当年1月1日,实施期不超过两年,超期未申请补助视为自动放弃。

2.基本流程。流程为申请备案、申请补助、审查评审、审定发文。

3.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列入“科创大专项”资金预算。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的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申报企业统筹使用,具体按照《衢州市级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每年最多支持每家企业1个项目,同一专利限申报一次。

三、支持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地在衢州市本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在衢州市辖区内注册的入驻创新飞地的企业;

2.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备良好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须独立核算,并已纳入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内管理; 

3.拥有申报项目的完全专利权,无权属、无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未发生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4.专利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重视专利保护和人才培养,优先支持专利示范企业。

(二)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依托发明专利授权时间不超过五年,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可放宽至取得相关行业准入资格后不超过三年;

2.项目核心内容应未获得过科技项目立项和政府补助资金支持,优先支持组合实施、引进实施和竞价(拍卖)项目;

3.项目执行单独建账;实施期内专利产品实现正常的批量生产销售,并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制造业企业专利产品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专利产品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

4.专利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四、申请备案

项目备案常年受理,企业登录衢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衢州科技大脑)在线填报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1),明确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并上传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等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公示、发文后完成备案。

五、项目管理

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归口管理部门对备案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备案项目库,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期限、绩效指标等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修改,项目承担单位须通过衢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衢州科技大脑)在线填报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批。

六、申请补助

(一)组织申报

市科技局定期发布申报项目补助通知并组织已备案企业申报,企业登录衢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衢州科技大脑)在线填报《衢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