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天台县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7月11日

天地税政[2005]22号

2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补充通知

2005年7月15日

天地税政[2005]23号

3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2017年3月31日

天地税政[2017]2号

4

关于调整定期定额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2011年8月30日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5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4年8月15日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需清理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5件。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

解读人:陈巍;

联系电话:0576-838090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