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通知
嘉建〔2014〕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住建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分局,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规划分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市场行为,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嘉兴市实际,现就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场准入管理
⒈凡未获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进入我市承接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⒉已取得认定的审查机构,不得超出认定范围,越级审查,不得使用未经资格认定的审查人员或非本机构审查人员。
⒊省内其它地市的非限制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必须是一类审查机构)进入我市承接审查业务时,应按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通过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承接嘉兴地区业务。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管理
㈠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抽查制度
⒈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组,每季度组织专家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的当季项目清单随机抽取一个项目进行检查,填写《嘉兴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季度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
⒉市建委每季度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抄报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建设部第13号令及省厅有关规定查处。
㈡实行施工图审查机构年度考核
⒈由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专委会制定“嘉兴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评分细则”。
⒉考核对象:嘉兴市施工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外市进嘉承接业务的审图机构。
⒊施工图审查机构年度考核后进行排名并公布。
⒋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建设部第13号令及省厅有关规定取证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全面推广使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四库一平台”是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的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包括勘察设计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