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
鄂建文〔2015〕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鄂建设规〔2020〕1号)规定,决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厅头〔2023〕2183号 》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的精神,根据《2015“环保世纪行”城市扬尘治理方案》(鄂建办〔2015〕158号)的要求,加快改善空气质量,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预拌行业绿色发展,现就推进我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通知如下:
一、提高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超过500家,年产能近3亿立方米,企业的粗放管理和生产产生的扬尘,加上运输环节的滴、撒、漏和工地违规现场搅拌造成的扬尘,加重了空气污染,加强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 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管控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因运输、装卸、堆放、铲运、搅拌、存储、场地、废料等产生的粉尘污染。特别是原材料堆场、材料传输带和搅拌楼应实施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