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11-11 川国税外[1994]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4〕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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