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管理的意见
常教职〔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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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是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对口单招综合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按照对口单招考试的评价要求实施教育教学。为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办学行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办学机制,创新办学形式,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
二、主要内容
1.进一步规范举办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学校资格。举办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学校应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每个班级原则上不超过45人。
2.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招生将统一纳入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单列招生计划,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会商后,发文公布。招生学校自主划定本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