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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加快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加快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倡导市民改善出行方式,发挥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进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市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是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市区“行路难、停车难”问题的有效举措,是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嘉兴”,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根本要求,也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市区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同推进,抓好落实。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公司运作、规范经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求,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平台”和“网络布点、通存通取”的管理办法,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为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提供免费、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二)建设目标。2011年,先期试点在南湖新区完成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一期工程,服务网点50个以上,公共自行车数量1200辆左右。2012年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服务网点达到近400个,公共自行车数量达到15000辆左右,基本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三)建设标准。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服务网点实行统一规划,按照高标准与简易型、亭棚式与无棚式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进行配置。在主街道、公园、广场使用高标准亭棚,在次街道和条件受限路面使用简易棚或无棚式。每个网点安装锁车器原则上不少于20个,实行无人值守,在开阔地段、有条件地方建设大型公共自行车枢纽站,可实行有人值守。

二、建设及经营模式

由嘉通集团组建嘉兴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自行车公司),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自行车公司负责系统软、硬件的招标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建设服务网点,购置自行车车辆等有关硬件设施设备,并负责运营管理。

三、服务方式

市民凭市民卡或办理自行车IC卡可租用自行车,在任何一个网点实现通租通还。今后可视情将公交IC卡与自行车IC卡实现一卡通。公共自行车服务实行1小时内免费租赁,超过1小时按1元/小时计费,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使用市民卡租用的需在市民卡电子钱包内存有不少于100元的金额,办理自行车IC卡的需缴纳300元的使用押金。倡导“随用随骑、骑后速还”的用车理念,提高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效率。

四、工作步骤

(一)编制实施规划。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并初步排摸市区服务网点,做好市区初步设点工作。

(二)组建经营公司。2011年5月底前由嘉通集团负责组建完成自行车公司。

(三)确定网点和建设方案。按照先期试点的原则,在南湖区铁路线以东、双溪路以西、广益路(中环南路)以北、平湖塘以南范围内,由选址工作组确定首批试点50个服务网点的建设位置和建设规格。2011年5月上旬前采取竞选方式确定建设方案。

(四)完成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2011年5月底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环评审批等工作,7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和监理招标等工作。

(五)组织施工和人员培训。2011年9月底前确保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同时组织员工开展岗位培训,熟悉操作流程,掌握上岗技能,确保10月前完成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并投放公共自行车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快网点建设,加强运行监管,强化运营保障,加大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嘉兴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同时,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选址工作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市区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并做好点位建设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规划,牵头协调组织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牵头确定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点位设置,并对自行车交通系统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市国资委:负责审批有关自行车公司的人员招聘和薪酬确定。

市建委: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绿化迁移等工作,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和方案设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贴息补贴、亏损补贴等政策性补助,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加强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周边的管控巡防,对恶意破坏服务设施、盗窃车辆、扰乱秩序的,依法予以查处。

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加强公共自行车存放地周边停车秩序管理,确保公共自行车存放地不被其他车辆占用、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