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区2006年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通知
嘉房委办〔2006〕0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级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外地在市区各单位:
根据省住房改革委员会、省物价局对各地2006年出售公有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房出售价格
2006年度市区单位公有住房出售(不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建制镇属地公房)暂按2005年度政策执行,成本价、成交最低限价以及超面积价格不作调整。
即砖混成套公房出售成本价为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