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3潍发改价格〔2022〕389号
本通知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 日。《关于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权限等事宜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21〕126 号)、《关于规范我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9〕2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