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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科技发〔2020〕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科技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3年7月11日规定,建议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建行各支行,各科技中小企业:

《关于开展科技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科技局和建行黄石分行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关于开展科技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活水流向创新主体,服务实体经济,切实缓解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市科技局联合建行黄石分行在全市科技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贷款。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化科技金融结合,进一步激发金融活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加速战略性兴新产业培育壮大,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科技成果贷款内容及程序

(一)产品定义

科技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贷款子产品即建设银行“专利贷”,该产品系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拥有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科技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受理渠道

线上办理:科技中小企业可通过下载建行“惠懂你APP”,按照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自主测试额度,银行后台审理。

线下办理:科技中小企业可直接向辖区内建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办理。

(三)办理条件

“专利贷”实行共同借款人,即由借款企业和企业主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科技中小企业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同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小企业: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个亿。

(2)当年在科技系统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拥有1项或多项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申请流贷款额度不超过资金流贷款额度,且贷款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总、分行相关规定,对科技中小企业执行普惠金融利率优惠。

(五)贷款用途

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研发机构建设、新产品生产,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有关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等)。

(六)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

以信用方式办理。贷款按照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七)申请资料(具体见附件)

1.借款企业及共同借款人基础资料;

2.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证明资料;

3.资信证明资料;

4.经营情况资料;

5.建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齐备后,办理时长视企业自身情况而定,约15-20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科技局联合建行黄石分行成立科技成果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技局创新科对口联系建行黄石分行,定期召开联合会议商讨产品推广及办理情况,及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各单位要把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当好“店小二”,全力以赴推进科技金融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