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的通知
金市建建〔2018〕72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属有关单位:
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原金市建建〔2008〕93号《金华市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控制措施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金市建建〔2018〕72号附件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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