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
聊发改价格〔2020〕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聊城市发改委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聊城市发改委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3-07-12)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12月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3-12-26》规定,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6月29日。
市城区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鲁发改法规〔2020〕741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价格联动的范围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内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简称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联动方法。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当地天然气(包括市场采购的高价气、竞拍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涨跌同向联动调整。
三、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当地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按非居民用天然气购气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当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变动幅度未达到8%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其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期间若遇国家、省重大价格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四、联动价格的确定。
非居民用天然气联动价格幅度可按照下列公式测算:
非居民用天然气联动价格幅度=(计算期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基期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1-供销差率)
公式用于计算城市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变动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水平。其中,综合城市门站价是指各天然气经营企业采购的天然气(包括气化的LNG)的含税加权平均价,气量按天然气采购量确定;购销差率按行业先进水平核定,原则上不超过5%,2021年7月1日起按不超过4%执行。
非居民用天然气联动价格=基期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联动价格幅度+城镇非居民配气价格。
联动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为准。
五、各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积极报送天然气价格联动数据资料,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