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杭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杭建市发〔2017〕101号 |
2 |
杭州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细则 |
杭建市发〔2017〕614号 |
3 |
关于印发《市级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杭建市发〔2018〕293号 |
4 |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杭建市通知〔2015〕3号 |
5 |
关于授权市城建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
杭建计发〔2009〕206号 |
6 |
市建委 市财政局 市电力局关于印发《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管沟建设垫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杭建地空〔2014〕10号 |
7 |
关于重新印发《杭州市分离式窨井盖座通用图》的通知 |
杭建设发〔2014〕405号 |
8 |
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设计质量,加强投资控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杭建设发〔2013〕82号 |
9 |
关于发布杭州市《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
杭建科发〔2013〕259号 |
10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杭建房发〔2012〕459号 |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委托杭州市水务集团执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
杭建计发〔2015〕54号 |
2 |
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杭建工发〔2017〕429号 |
3 |
杭州市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工作方案 |
杭建工发〔2017〕596号 |
附件3:
决定修改的市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加强我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意见》(杭建市〔2014〕197号):删除第四、2点“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暂停该项目代理机构3-12个月参与我市代理项目的比选资格、暂停该项目组代理人员6-24个月从事我市招标项目的代理从业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在我市建筑行业的从业资格”。;第四、3点“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专家,计入其个人信用档案,情节较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依法应招标工程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评标专家库成员资格”修改为“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专家,计入其个人信用档案,情节较重的,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依法应招标工程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评标专家库成员资格”。
2.《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号):删除第二十四条中的“并通报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删除第二十五条中的“并通报专家所在单位”。
3.《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9〕5号):删除第五条第3段中“如为外地银行、保险或担保机构的,须在杭州市设立分支机构。”;第五条第三款“保证人应严格履行担保承诺,无故延误或不履行见索即付义务的,一经查实,将协调有关管理部门暂停在本市从事保证金担保活动。”修改为“保证人应严格履行担保承诺,无故延误或不履行见索即付义务的,一经查实,将相关情况报告担保管理机构,同时可拒绝接收该保证人今后提供的保函。”;第十条“本市新办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30日内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新进杭外省市企业在杭州市开展建筑市场活动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修改为“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应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十一条中“不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不允许在杭州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市场活动。”修改为“不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理。”;第十四条第2款“未按要求补足或提交的,暂停其参加本市建设市场活动资格。”修改为“未按要求补足或提交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理。”
4.《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3〕204号):删除第十四条中的“由市建委予以通报”;删除十八条中的“或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80号):第四条中的“具体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按照职责开展项目经理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修改为“具体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造价中心)按照职责开展项目经理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持相关材料到市招标办办理确认”修改为“持相关材料到市招标造价中心办理确认”删除第十五条中的“投标入围加锁”。
6.《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9号):第四条中的“具体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按照职责开展项目总监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修改为“具体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造价中心)按照职责开展项目总监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持相关材料到市招标办办理确认”修改为“持相关材料到市招标造价中心办理确认”删除第十五条中的“投标入围加锁”。
7.《杭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2〕402号):删除第二十二条中的“由市建委给予通报批评”。
8.《杭州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杭建工发〔2020〕126号):删除第二十条中的“予以通报”。
9.《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删除第(四十三)点中的“通报”。
10.《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删除第十九条中的“并对申报企业予以通报”。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308号):删除第三点(三)“对备案的建材厂商提供的产品实施工程现场随机抽查。经抽查发现建材厂商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纳入黑名单,并通报技术监督部门对其予以处罚。凡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其产品在杭州市建设工程现场使用两个月;经整改产品恢复使用后,一年内再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禁止其产品在杭州市建设工程现场使用两年。”
1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3〕159号):删除第一点中的“并进行全市通报”。
13.《 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杭建市发〔2020〕107号):删除第十六条中 “统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按市本级、各区县(市)分别进行综合考勤率排名,第二个月月初通过杭州建设网通报上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名单。”;删除第十七条。
附件4: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号 |
文号 |
1 |
杭建办发〔2011〕3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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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建办发〔2011〕5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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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杭建办发〔2014〕5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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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建办发〔201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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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杭建村〔2008〕161号 杭财基〔2008〕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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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印发《关于杭州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长效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
杭建村〔2010〕226号 |
7 |
杭建村〔2010〕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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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杭建村〔2013〕161号 杭财农〔2013〕962号 |
|
9 |
杭建村〔2016〕114号 杭财建会〔2016〕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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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杭建村发〔2011〕4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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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引导推广“杭州市农村住房设计导则及标准图集”的通知 |
杭建村发〔2011〕547号 |
12 |
杭建村发〔2012〕3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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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杭建村改发〔2010〕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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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杭建法发〔2014〕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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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杭建房〔2016〕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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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杭建房发〔201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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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杭建房发〔2015〕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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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杭建工〔2017〕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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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杭建工〔2019〕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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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杭建工发〔2010〕3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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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杭建工发〔2012〕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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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杭建工发〔2015〕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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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杭建工发〔201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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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杭建工发〔2015〕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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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杭建工发〔2015〕55号 |
|
26 |
杭建工发〔2017〕112号 |
|
27 |
杭建工发〔2019〕127号 |
|
28 |
杭建工发〔2019〕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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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杭建计〔2008〕92号 杭财基〔2008〕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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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杭建计〔2013〕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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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杭建计〔2015〕40号 |
|
32 |
杭建计〔2015〕547号 |
|
33 |
杭建计〔2016〕42号 杭财建会〔2015〕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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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的通知 |
杭建科〔2015〕110号 |
35 |
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
杭建科〔2019〕74号 |
36 |
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杭建科〔2019〕83号 |
37 |
杭建科发〔2012〕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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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杭建科发〔2017〕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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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杭建设〔2010〕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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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杭建设发〔2011〕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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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杭建设发〔2014〕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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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杭建设发〔2014〕561号 |
|
43 |
关于新实施单灯远程智能化调控管理系统的通知 |
杭建设发〔2014〕91号 |
44 |
杭建设发〔2015〕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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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杭建市〔2014〕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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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杭建市〔2018〕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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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杭建市〔2019〕37号 |
|
48 |
杭建市〔2019〕5号 |
|
49 |
杭建市发〔2013〕204号 |
|
50 |
杭建市发〔2015〕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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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杭建市发〔2016〕4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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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杭建市发〔2017〕3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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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杭建市发〔2018〕5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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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杭建市发〔2018〕5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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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杭建市发〔2018〕579号 |
|
56 |
杭建市发〔2018〕5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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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杭建市发〔2019〕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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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杭建市发〔20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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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
杭建市通知〔2014〕35号 |
60 |
杭建宣发〔2019〕15号 |
|
61 |
杭建办发〔2008〕32号 |
|
62 |
关于修订和印发《杭州市建委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
杭建法发〔2012〕203号 |
63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杭建法发〔2015〕588号 |
64 |
杭建工发〔2006〕439号 |
|
65 |
杭建工发〔2007〕164号 |
|
66 |
杭建工发〔2011〕302号 |
|
67 |
杭建工发〔2011〕308号 |
|
68 |
杭建工发〔2011〕394号 |
|
69 |
杭建工发〔2013〕159号 |
|
70 |
杭建工发〔2014〕416号 |
|
71 |
杭建工发〔2014〕77号 |
|
72 |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的通知 |
杭建市〔2014〕35号 |
73 |
杭建市发〔2012〕402号 |
|
74 |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
杭建工〔2019〕103号 |
75 |
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
杭建市发〔2019〕291号 |
76 |
杭建工〔2019〕125号 |
|
77 |
杭建市发〔2019〕393号 |
|
78 |
《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 |
杭建市发〔2019〕482号 |
79 |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2019年修订)》的通知 |
杭建市发〔2020〕25号 |
80 |
杭建科发〔2020〕72号 |
|
81 |
杭建市〔2020〕32号 |
|
82 |
杭建工发〔2020〕99号 |
|
83 |
杭建市发〔2020〕107号 |
|
84 |
杭建工发〔2020〕126号 |
|
85 |
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 |
杭建市发〔2020〕164号 |
86 |
杭建工发〔2020〕175号 |
|
87 |
杭建科发〔2020〕216号 |
|
88 |
杭建工发〔2020〕379号 |
|
89 |
杭建工发〔2020〕380 |
|
90 |
杭建市发〔2020〕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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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杭建工〔2020〕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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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杭建市〔2020〕190号 |
|
93 |
杭建村发〔20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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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杭建工发(2021)25号 |
|
95 |
杭建工发(2021)32号 |
|
96 |
杭建市发〔2021〕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