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 1 | 2006年11月6日 | 温地税政〔2006〕206号 | |
| 2 | 2009年6月12日 | 温地税政〔2009〕65号 | |
| 3 | 《苍南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06年8月8日 | 苍地税政〔2006〕19号 | 
| 4 | 《苍南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07年11月6日 | 苍地税政〔2007〕18号 | 
| 5 | 《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06年11月10日 | 泰地税政〔2006〕81号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相关规定,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结合法律法规变化,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5件。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解读人:潘珍慧,张烨凯;
联系电话:0577-88026522,0577-8852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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