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鲁地税发[2010]3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条例和细则的顺利实施,省局对现行营业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文件条款目录予以公布。
一、全文废止的文件(31件)
1、《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小清河航运局所属各港口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 鲁税一[1994]46号
)全文废止。
2、《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石油部管道局潍坊输油公司滨临线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 鲁税一[1994]47号
)全文废止。
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营业税有关纳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流字[1995]5号
)全文废止。
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金融业营业税征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流字[1995]25号
)全文废止。
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的通知》 ( 鲁地税流字[1996]第15号
)全文废止。
6、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兖州矿业集团总公司向用户收取的装车费征税问题的批复(鲁地税流函字[1996]11号)全文废止。
7、《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应严格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7]第56号
)全文废止。
8、《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7]第59号
)全文废止。
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7]第88号
)全文废止。
1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船舶检验费纳税问题的批复》 ( (97)鲁地税一函字9号)全文废止。
1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 鲁地税一字[1998]11号
)全文废止。
1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教育劳务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8]15号
)全文废止。
1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娱乐业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8]18号
)全文废止。
1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保险企业营业税减免管理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8]第21号
)全文废止。
1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工学校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8]第37号
)全文废止。
1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一字[1998]第39号
)全文废止。
17、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依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鲁地税一字[1998]48号)全文废止。
18、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教委等部门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免征营业税的复函(鲁地税一函[1998]5号)全文废止。
1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聚友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函》 ( 鲁地税函[1999]162号
)全文废止。
20、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政策规定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鲁地税函〔1999〕299号
)全文废止。
2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发[2000]70号
)全文废止。
2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规定的通知》 ( 鲁地税函[2000]21号
)全文废止。
2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滨州市公路建设施工单位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鲁地税函[2001]322号
)全文废止。
2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发[2002]61号
)全文废止。
2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旅行社行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鲁地税发[2002]65号
)全文废止。
26、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03]127号)全文废止。
27、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鲁地税发〔2003〕130号
)全文废止。
28、《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文汇报广告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鲁地税函[2003]109号
)全文废止。
2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函[2003]210号
)全文废止。
3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东省电信分公司营业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函[2003]226号
)全文废止。
3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鲁地税函〔2004〕177号
))全文废止。
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20件)
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 鲁地税流字[1994]第4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十二条废止。
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 鲁地税流字[1994]第5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关于转贷业务规定、第十四条废止。
3、《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检发《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鲁税一[1994]51号
)第一条、第五条有关营业税规定废止。
4、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机构分设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鲁税外〔1994〕75号
)第二条废止。
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二)》的通知》 ( 鲁地税流字[1995]第2号
)第三条、第八条废止。
6、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对军队系统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