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嘉房委办〔2003〕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级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外地在禾各单位:
根据嘉房委[2002]09号市住房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现就调整市区一次性及工龄住房补贴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市区(不含建制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标准调整至424元/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标准调整至4.8元/平方米·年。
二、根据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具体政策规定,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人员符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