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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办发〔2021〕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现行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切实保障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尘肺病工伤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尘肺病患者特别是尘肺病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201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专门印发了《 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5号)。2020年,全省人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做好职业病重点行业企业劳动者参保工作,以尘肺病重点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工伤预防。今年上半年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对各省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了集中调度。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尘肺病工伤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大力推进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依法落实已参保尘肺病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加强职业性尘肺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持续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根据人社部、国家卫健委有关部署要求,从2020年开始,依据卫生健康系统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各地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依据更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扩面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加大扩面工作实施力度,确保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持续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预防专项行动

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有关工作安排,自2020年开始,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工伤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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