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文〔2019〕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鄂建设规〔2020〕1号)规定,决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厅头〔2023〕2183号 》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建人〔2018〕6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建人〔2018〕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第三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命题、审题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命审题工作。具体工作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
第四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阅卷工作、考试成绩公布,向考试合格者发放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并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对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