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数字影像服务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价医〔2018〕1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医保发〔2022〕5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卫生局,省级公立医院:
为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减轻患者负担,配合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医疗机构将全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互认共享,为患者全面提供网上查询、移动推送、短信提醒等服务。现就医疗机构收取数字影像服务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影像服务费标准。本通知所称“数字影像”是指医疗机构在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X线检查时,将原始生成的无损压缩DICOM格式图片储存在服务器上可通过授权下载并不限次数直接浏览的影像。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数字影像服务的,省级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为每次检查每人最高不超过20元,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在最高标准范围内由各市核定。
二、服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