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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交通局关于优化温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交通局关于优化温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温发改费〔2014〕208号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客运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保障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缓解城市交通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温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进行结构性优化,进一步完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

(一)经济车型运价

1.将目前收取的每车次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价确定为11元/3.5公里;公里运价由2元调整为2.5元;远程空补由原来的1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50%调整为8公里以上部分加收50%;夜间加收行驶费维持不变(即在0时到5时加收20%)。

2.调整等候计时收费,遇拥堵红灯等候由累计每满 5分收2元等候费调整为每2.5分钟折合0.5公里运价计费。

3.计价器以0.5公里为计费单位,公里运价和等候计时收费的尾数一并计费,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二)升级换代车型运价

起步价为11元/3公里,公里运价、回空补贴、等候计时,夜间加收费用等同经济车型运价。

(三)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车辆通行费由乘客按实支付。

二、完善油运联动机制

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为适应新的油价调整机制,降低油价频繁变动对行业和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