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民政局关于菏泽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菏发改成本〔2019〕17号
菏泽市殡仪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价综费发〔2012〕14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菏泽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火化、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和骨灰寄存,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文件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附件:菏泽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