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全文失效】
自然资规〔2020〕5号
USHUI.NET®提示:2023年新出台《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 ( 自然资规〔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已经部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1月5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一、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