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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改委 衢州市卫生计生委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衢州市发改委 衢州市卫生计生委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衢发改价〔2017〕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医保发〔2021〕5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医保发〔2024〕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21号)精神,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7〕51号)文件,现就我市市级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儿科门诊、住院诊查费。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

  二、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