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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简并征期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简并征期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规定,全文废止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缓解办税服务厅压力,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纳税人简并征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正常经营、月纳税(费)额较小的个体定期定额户(简称小额纳税人),可以实行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