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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财法〔2022〕1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规定,废止附件1、3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历次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2022年8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决定保留的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废止或失效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11件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条款停止执行。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


金华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金华市财政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明确公款购买商业保险退保资金上缴同级财政的通知

金市财商[2005]132号

2

关于印发《金华市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库[2005]175号

3

关于下发《金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废止】

金市财库[2007]168号

4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采[2008]85号

5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已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金市财法[2008]159号

6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教[2009]79号

7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废止】

金市财采[2009]274号

8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市财工[2011]38号

9

关于印发《金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2]414号

10

关于实施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金市财核[2013]12号

11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资[2013]44号

12

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金市财资[2013]265号

13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事业单位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金市财资[2014]294号

14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政府临时机构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资〔2015〕63号

15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财政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财资产〔2015〕351号

16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5]375号

17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金华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资金管理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废止】

金市财综〔2016〕20号

18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民政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金市财社〔2016〕68号

19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预执[2016]84号

20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罚没财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6〕164号

21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金财资产〔2016〕264号

22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金财资产〔2017〕52号

23

金华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7〕91号

24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7〕96号

25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方案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7〕171号

26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物价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7〕192号

27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民营医院资金不再纳入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7〕230号

28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财政专户及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预执〔2018〕94号

29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民政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农业局金华市卫生计生委金华市司法局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废止】

金市财救〔2018〕208号

30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金财采监〔2018〕228号

31

金华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印发《金华市区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废止】

金市财工〔2019〕33号

32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财资产〔2019〕219号

33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2020版)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财法〔2024〕157号废止】

金市财综〔2020〕33号

34

金华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核[2021]50号

35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核[2021]51号

36

金华市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金市财会〔2021〕144号





附件2


金华市财政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商[2012]98号

2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相关规费的通知

金市财综[2012]155号

3

关于印发《金华市中介机构参与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财绩评[2012]189号

4

关于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专用基金提取比例的通知

金市财社[2013]2号

5

关于印发《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金市财商[2013]230号

6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工[2015]343号

7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行〔2017〕178号

8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

金市财核〔2018〕42号

9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

金市财预〔2019〕231号





附件3


金华市财政局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或修改条款

1

关于印发《金华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库[2005]176号

部分废止(金市财法〔2019〕180号废止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2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资[2010]221号

部分条款修改(金市财法〔2019〕180号修改。1、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资产报废实行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量资产报废原值低于1000万元(含)的,由财政部门审批;高于1000万元的,单位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市政府审批意见办理。”2、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

3

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财法[2011]7号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废止附件1;本次清理废止附件3)

4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批事项工作流程的通知

金市财资[2011]192号

部分条款修改(金市财法〔2019〕180号修改。一、资产处置,(四)报废,1、审核审批流程,修改为:“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量资产报废原值低于1000万元(含)的由财政部门审批;高于1000万元的由单位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市政府审批意见办理。”)

5

关于规范市本级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

金市财预[2012]160号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2016年第1号公告废止第一条)

6

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3年第4号

部分废止。(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废止附件1、附件3)

7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金华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号

部分废止。(金市财法〔2018〕191号废止附件1、附件3)

8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财政局中介审价考核办法》和《金华市财政局项目结算审价重点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市财建〔2017〕92号

部分废止。废止《金华市财政局中介审价考核办法》,已重新印发《金华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审价单位考核办法》(金市财建〔2020〕192号)。

9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财法〔2018〕191号

部分废止。(金市财法〔2019〕180号废止附件1、3)

10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涉及机构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财法〔2019〕180号

部分废止。(金市财法〔2020〕88号废止附件1、3)

11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财法〔2020〕88号

部分废止(本次清理废止附件1、3)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含图解)
发布时间:2022-12-13
一、制定背景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和《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修订<金华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财函〔2022〕87号)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

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市财政局(包括单独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现行有效的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36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9件,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1件。

三、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原规定继续适用,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向社会公开之前仍继续适用,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条款停止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财政局

解读人:政策法规处方霞,联系电话:0579-82468751。


来源:金华市财政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