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8〕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现行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省人社厅决定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管理权限下放至市州人社局、省直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根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组织
各地、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三级岗位的设置与人员选聘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工作组织和专家委员会,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按照结构比例标准设置三级岗位,自行制定选聘条件、健全聘用组织、开展人员选聘、实施日常管理。
二、制定管理办法和选聘条件
各地、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建立健全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三级岗位人员选聘条件按照省内领先、本地区本部门一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