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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住建规〔201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公告〔2015〕第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工程勘察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土工试验室行为,保证土工试验质量,根据国家、江苏省有关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订了《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土工试验室行为,保证土工试验质量,根据国家、江苏省有关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实行分类管理,设一类、二类两个级别。经综合考评,符合一类、二类土工试验室标准,并取得土工试验室资格证明书和土工试验专用章,方可在我市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业务。

第二条 一类土工试验室可承担本企业工程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业务,同时可以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二类土工试验室只可承担本企业工程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业务,不得对外承接土工试验业务。

第三条 一类土工试验室须具有较完备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土试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土试工作10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助工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操作员持证上岗。

第四条 二类土工试验室须具有基本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条件,能满足工程勘察基本土工试验需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土试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土试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助工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5年以上土试经历的技术员不少于2名,操作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 土工试验室环境应整洁有序、布局合理;试验人员、试验设备的实际配备数量,应与试验室实际完成的试验工作量相匹配;仪器设备应定期检验,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六条 申请土工试验室资格的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其中申请一类土工试验室资格的,须具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且在我市具有5年以上土工试验资历。外市勘察单位申请土工试验室资格的,须在我市设有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 土工试验室资格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须重新申报认定。全市保持一类土工试验室总量动态平衡。

第八条 申报土工试验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申报表》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一套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⑶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⑷专职试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⑸试验室工作场所及主要仪器设备证明;

⑹试验室业绩证明;

⑺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证明(二类土工试验室不作要求);

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第九条 在我市无土工试验室资格的勘察企业(包括本市及外地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业务,须委托我市具有一类资格的土工试验室完成。特殊工程的土工试验,确需委托外地勘察企业土工试验室完成的,须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

第十条 土工试验室应在完成的项目勘察报告文件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并应核对项目与试验内容的一致性。

第十一条 审图机构在受理和审查勘察报告文件时,应审查工程勘察报告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是否已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土工试验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未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或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审图机构应不予受理或不予审查通过,并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区域内勘察市场的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承揽土工试验业务、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报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标准》

2.《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申报表》





附件1

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标准

指             类

标          别

内    容

一   类

二   类

资    历

从事土试5年以上

/

实际使用面积

150平方米以上

80平方米以上

主要仪器设备

1

单杆中低压固结仪

72头(自动采集系统)

45头

2

单杆高压固结仪

18头(自动采集系统)

12头

3

应变式控制式三轴仪(静)

2台(套)

1台(套)

4

电动四联等应变直剪仪

1台(套)(或相当数量)

1台(套)(或相当数量)

5

12联土样预压仪

2台(套)(或相当数量)

1台(套)(或相当数量)

6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2台(套)

1台(套)

7

液塑限测定仪

2台(套)

1台(套)

8

颗粒分析

土样分析筛、土壤密度计法、移液管法各1套以上

土样分析筛1套,土壤密度计法或移液管法一套

9

精密电子天平

1/100精度2台,1/1000精度1台

1/100精度1台,1/1000精度1台

10

渗透仪

5台(套)

3台(套)

11

箱式电阻炉

1台(套)

/

12

无侧限抗压强度仪

1台(套)

/

13

击实仪(重型)

1台(套)

/

14

静止侧压力K0试验仪

1台(套)

/

15

电脑、软件

有相匹配的电脑及专业软件

有相匹配的电脑及专业软件

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大专以上学历,土试5年以上高工或土试10年以上工程师

大专以上学历,土试3年以上高工或土试5年以上工程师

专职试验人员

不少于6人。除技术负责人外,至少配备助工以上技术人员3名。操作员需持证上岗。

不少于3人。除技术负责人外,至少配备助工或5年以上土试经历的技术员2名。操作员需持证上岗。

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及档案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及档案管理制度

业绩及信誉

完成过五项甲级以上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工作,无不良诚信记录

无不良诚信记录

计量认证

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

/

注:1.试验室应集中设置。开样区、试验区、留样区、办公区相对独立且布局合理,开样区、试验区符合试验环境要求,具有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施。

2.二类试验室固结仪亦应尽量采用自动采集系统。主要仪器设备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环刀、铝盒等配套设备。

3.试验室必配人员须为正式在职人员。技术人员应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具有有效职称。

4.专职试验人员不得兼任岩土工程勘察中其他岗位。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