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建字〔2023〕19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现将《聊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线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主城区住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其他县(市、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聊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线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针对当前空气质量恶化和颗粒物、臭氧污染突出的问题,以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降低主城区建设工程扬尘对空气污染指数的影响,按照《聊城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线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降低建设工程扬尘对空气污染指数的影响,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施工现场精细化管控。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对国控站点周边施工现场的监管,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建筑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对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回填阶段、室外配套阶段、楼层封堵施工及清扫阶段和线性工程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工序的监管,做到提前防治、减少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按照规范处置工地外运土方、垃圾,防止形成污染源。
(二)严格执行扬尘防控“六项措施”。每天对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开展巡查,增加工地喷淋设施的作业时间和范围,确保各类建设工地有效落实“六项措施”和湿法作业,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减少场地扬尘污染。
(三)强化征迁工地管理。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全面清运完毕,及时绿化、洒水和覆盖,拆迁工地内需要留出通行道路的,明确保洁职责,不需要留出通行道路的,全面封闭。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通告要求,对各类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涉气污染源,全面排查编码登记及进出场管理情况,严禁使用“冒黑烟”及超标排放机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各类车辆管控,出入车辆确保车身干净、不得抛洒。
(五)加强扬尘监测系统应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监测设备应全天候、不间断采集扬尘数据,严防故意断电、数据造假等现象,对PM10数据异常的工地进行现场核实。施工现场应在出入口、洗车台、作业区、塔吊、围挡处等处设置监控点位,并做到画面清晰、平稳、流畅,保持级联传输无障碍,严禁出现故意遮挡、污损外置摄像头等现象。
三、细化措施
(一)高标准围挡。推荐使用钢板式、装配式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建筑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道路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应连续封闭设置;围挡内侧设置喷淋,高度距离顶端 50cm,在大风天气时,增加喷淋开启次数。推行手机 APP 远程操控围挡喷淋,可在 pm10 数值高时遥控自动开启,有效防止低空扬尘外溢。
(二)裸土整治。继续推行“非硬即绿”措施,除作业面外,道路、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措施,减少对裸土的覆盖;针对现场内 3 个月以上不使用的裸露土地,应优先采取绿化或硬化措施;打造“花园式”工地,绿化前应做好规划,需美观大方;无法绿化或硬化的裸土,喷洒环保抑尘剂,增设雾森系统。
(三)出入车辆管控。施工单位应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入场登记台账;无环保标识、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淘汰名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洗车设施安装位置合理,规范设置沉淀池、过滤网、排水沟,严禁污水外流;确保正常使用,冲洗满足“四冲四现”要求;规范渣土运输行为,确保密闭运输、湿法作业;确定施工现场车辆限速标准,在醒目位置设置车辆限速标识。
(四)室外土方作业管控。强化室外配套、土方施工阶段扬尘防控,引导各工种有序施工,推广使用可移动“点式”喷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布控,确保湿法作业有效;使用可移动式软质围挡进行合理分割封闭,配备简易喷淋设施,精准防控室外配套挖沟、回填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切割作业管控。施工现场易产尘切割工序,应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施工,严控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特别是高层切割作业,要严格落实空间密闭、湿法作业等措施,防止高空扬尘。
(六)开展“洗楼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两次“洗楼行动”。坚持“工完场清”原则,对楼层内灰尘、建筑垃圾在湿法作业前提下及时清理,避免造成高空扬尘。
(七)楼层封闭施工。对无外脚手架及安全立网防护的楼层,在主体二次结构施工、室内装饰装修阶段,宜采用3000目以上防尘网或其他材料进行封闭,以安全、美观、防尘为标准完善封闭措施。
(八)开展“零点行动”。持续开展夜间巡查,精准掌握夜间施工项目台账,严格督导落实夜间防尘各项措施,严禁工地车辆带泥上路。
(九)实时监测监控。在线监测点设置数量应按照施工场地占地面积确定,占地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设置不少于1个监测点,面积1万~2万平方米设置不少于2个监测点,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设置不少于3个监测点;视频监控点数量应根据工程建筑面积确定,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设置不少于3个监控点,面积5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