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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价资〔201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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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城管委(局):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