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继续有效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的精神,我局对涉及我省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予公告 。其中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并将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部署逐步清理和规范。
关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文日期:2015-06-03 11:05:12来源:山东省国税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我们对《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公布的7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权利事项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