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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教基〔201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常教法〔2020〕11号规定,予以保留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市(区)委编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残联: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特制定了《常州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   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部署要求,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常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水平,深入推进融合教育,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随班就读工作意义和目标任务
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发展和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形式,是特殊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一)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根据我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相关要求,到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要达到98%以上,残疾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要达到80%以上,只有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才能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二)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随班就读方便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和正常儿童少年的教育融合,有利于培养残疾儿童少年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进而为融入社会打好坚实基础。
(三)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保障。各地要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随班就读的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和资源教室建设工作。到2019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起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
二、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
(一)明确随班就读管理体制。随班就读工作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市、县、校三级管理与指导网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树立科学的融合教育理念,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管理体制,统筹布局规划,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二)强化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常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与评估。各地要依托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应依托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各地要依托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业务指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做好本区域随班就读工作的研究、指导、评估与服务工作。
(三)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各地要组建由教育、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及专业机构人员共同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协调处理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过程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三、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确认和入学安置
(一)明确随班就读对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象是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包括孤独症)、多重残疾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般应以残联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评残机构评定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作为确定随班就读对象的参考依据,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按照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标准进行检测评定。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于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一般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残疾证,或持残联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在规定时间到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与法定监护人协商后对其进行入学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方式出现争议时,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当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与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合理安置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合理安排随班就读。每班以安排残疾儿童少年1-2名为宜,原则上不超过3名。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的班级应适当减小班额。座次安排、课桌椅、教学器具、生活设施等方面,要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求。同时,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伙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学校也可以成立特教班,探索采取上午集中授课,下午到普通班级融合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和康复工作。
(四)规范随班就读学生档案管理。学校要及时为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学籍,并报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备案。随班就读学生因健康、治疗等原因转学、休学、复学,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校要为每名随班就读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用以保存和记录随班就读学生残疾检测、教育评估、个别化教育、学业考查和能力发展等方面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随班就读学生的个案做到专人专柜保管,严格保密,在学生升学、转学时做好交接,毕业时上交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统一保管。
(五)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明确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各自的工作职责,并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的招生安置、筛查鉴定、教学研究、考核评价、检查指导,以及资源教室管理等制度,规范随班就读管理工作。
四、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一)加强融合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学生原则上执行普通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可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评价方法。要积极创造条件让随班就读学生平等参与班级各项事务,培养积极的情感和生活态度,提高社会适应能力。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学生的教育,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相互尊重、相互接纳、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增加尊重和帮助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内容,更好地促进两者相互交流与融合。
(二)加强个别化教育。要制定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并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求制订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学习目标,目标应便于操作、评估和监控。要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重视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使其受到适合的教育、康复和训练,要保证随班就读学生每天不少于1-2课时的个别训练时间。
(三)完善教育教学资源。随班就读学校设置的资源教室,要按规定配备适当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为随班就读学生得到针对性辅导和训练创设必要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要依托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至少设置学前、小学和初中融合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