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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完善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完善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价服〔2017〕9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通价综〔2017〕20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价格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通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通政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备案的范围
  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除外)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二、价格备案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前到市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下同)办理价格备案申报手续。开发企业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销售: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房源销售状态。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的备案价格,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误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科学合理确定销售价格、诚信申报,签订《商品住房价格诚信承诺书》。模范执行价格政策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申报“价格诚信单位”。对申报不实、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等违规行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意见(试行)》(通政办发〔2015〕185号)的要求,报送市信用管理机构,录入公共信息信息系统数据库,并在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
  三、价格备案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办理价格备案申报手续时,需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测量报告、小区规划平面图(以上资料均为同一项目首次申报时提供)、销售方案等资料,按全装修项目申报价格备案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可的全装修证明材料。企业也可提供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报告,作为备案价格的参考依据。

  (二)如实填报《南通市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申报表》(附件1)、《南通市市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表》(附件2)、《商品住房价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上述材料格式均可至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jj.nantong.gov.cn)。
  (三)前一批次实际成交价格(同一项目首次申报时不要求提供)。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南通市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申报表
        2.南通市市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表
        3.商品住房价格诚信承诺书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1

南通市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申报表

开发经营企业名称(盖章):                      地址: 

开 发 经 营

项 目 名 称

 

本期备案房源

 

交付时间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

价格联络人

联系电话

QQ

本期开发经营

建筑面积

商品住房:         m2 ;营业用房:      m2

其他:         m2

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                      /m2

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                      /m2

精装修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                /m2

精装修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                /m2

商品住房配套阁楼最高销售价格                  /m2

商品住房配套自行车库(储藏室)最高销售价格      /m2

商品住房配套独立汽车库(位)最高销售价格        /m2

因特殊原因无法计入成本确需价外加收的费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申请备案时间:

填报须知:

1、 本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价格部门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企业自留一份。

2、 附报开发经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测量报告、小区规划平面图等资料。

3、 上述表列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




附件2

南通市市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本期交付使用时间

本期开发经营

项目名称

本期住房

建筑面积(m2

房号

建筑面积(m2

销售价格(备案价格)

单价(元/m2

总价(元)
























 


 


注:上述价格不含公共维修基金

附件3

商品住房价格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拟对                      商品住房项目进行销售,现就价格诚信事项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内部价费管理制度。

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配合做好相关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三、严格执行价格备案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申请价格备案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销售现场以及各种宣传载体公示的销售价格均合法、真实、准确。

四、杜绝以下违规价格行为:

1、销售现场以及各种宣传载体公示的销售价格与价格部门备案价格不一致;

2、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

3、使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标价手段误导购房者;

4、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5、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来源: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