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价资〔2013〕27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发改法规〔2022〕31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24〕311号》规定,拟修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电力(供电)局,省电力公司: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根据
发改价格〔2013〕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