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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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2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