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建市发〔2012〕4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1年7月15日)规定,删除第二十二条中的“由市建委给予通报批评”。
各区、管委会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杭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杭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后合同履行的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38号
)和《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工程造价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合同主体(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履约评价。
第三条 杭州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下同)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原则,独立实施履约评价。
二、履约评价内容
第五条 履约评价包括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和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
第六条 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发包分包、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单列“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合同工期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履约整体评价。
第七条 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八条 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九条 履约评价结论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类,评价结论为较差、差时需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的结论为是或否;结论为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的评价应为差。
三、履约评价方法
第十条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履约评价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工程项目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50%左右时实施履约评价;第二阶段为工程项目建设主体五方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履约评价(建设单位和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在合同约定工程量完成后实施履约评价)。其中第一阶段是否评价可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各参加评价的主体法人代表,必须在履约评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 已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注册的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对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填写《工程项目监理企业履约评价表》和《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履约评价表》(附后),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网”内“履约评价系统”,并书面一式两份送至该项目的施工许可办理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履约评价系统”内生效。未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注册的建设单位,填写《工程项目监理企业履约评价表》和《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履约评价表》并在施工许可办理窗口现场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网”内“履约评价系统”, 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履约评价系统”内生效。
第十二条 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表》(附后),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网”内“履约评价系统”,并书面一式两份送至该项目的施工许可办理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履约评价系统”内生效。
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表》中“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结论为否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等)约定将工程款(监理费)支付到位,并将有关资料送交施工许可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核实已支付工程款(监理费)的发票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盖章确认的支付到位证明,并手动修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监理费)到位”结论。第十三条 履约评价表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网”并生效后,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补充和修改。
四、履约评价计分规则
第十四条 履约评价表录入“杭州建设信用网”履约评价系统生效后,由系统按记分规则即时、自动生成合同履约评价分值和单位履约评价总分值。
第十五条 “杭州建设信用网” 履约评价系统对评价结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