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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3〕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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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4日
 
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就业专项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就业、失业形势的分析预判,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决定建立我市失业预警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科学便捷、稳妥实施、灵活运用的原则,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影响的传导机制,探索应对失业状况变化的有效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进行提前预防和有效干预,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供重要依据,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目标。
二、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科学设计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完善失业监测制度,建立失业预测制度,健全失业预警信息系统,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强化失业调控目标,始终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完善失业监测制度
1.实施就业景气指数监测。指标体系由就业增长率、失业增长率、劳动需求增长率、劳动供给增长率、平均失业周期、平均就业周期、就业转失业人数、失业转就业人数、不同行业就业与失业人数、不同群体就业与失业人数等指标组成。
2.实施登记失业率监测。指标体系由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用工需求人数、求职人数、登记失业人数、社保系统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登记失业人数、长期失业人数、女性失业人数、零就业家庭户数、社区劳动者稳定就业率、灵活就业转化率等指标组成。
3.实施企业岗位流失率监测。指标体系由正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数、自然减员人数、经济性裁员(含部分停产)人数、关闭破产人数、停业整顿人数、业务转移人数,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宏观经济数据等指标组成。
4.实施社会失业率监测。指标体系由社区实际失业人数、大学生失业人数、农民工失业人数、本地农民失业人数、灵活就业失业人数、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社保系统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外来劳动力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公务员数和宏观经济相关指标组成。
四、建立失业预警模型
获取近五年内的登记失业率、企业岗位流失率、社会失业率等相关数据,对原始指标变量数据进行统一处理后,采取回归分析技术,建立失业预警模型,合理设定警戒线和预警等级。
根据失业预警指标的不同数值,参考失业问题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将失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三个等级。各级预警的主要特征是:三级预警:社会失业率5%、登记失业率4%;二级预警:社会失业率7%、登记失业率6%;一级预警:社会失业率9%、登记失业率8%。
五、开发失业预警信息系统
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数据库、社会保险征缴数据库、失业保险数据库、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库、块状经济监测数据库、充分就业社区(村)劳动者数据库、就业失业统计报表等信息系统,结合宏观经济相关数据库等,开发失业预警信息系统,建立失业预测制度,为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六、建立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制度
根据失业预警指标数据分析结果,结合失业预警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定期形成书面的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严重问题提前进行预测和防控。一旦发生三级以上警情,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七、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
1.针对三级警报的失业应急预案:(1)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