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和危及渔船安全生产行为的通告
浙农专发〔2021〕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农法发〔2023〕7号)规定,继续有效
为深入推进渔业安全领域“遏重大”百日攻坚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对下列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外省籍渔船非法越界在我省管辖水域作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