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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构建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构建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燃〔2016〕10号




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 2016 年4月21日 ,我局组织市发改委、安监局、质监局、规划局相城分局、吴中区住建局、相城区住建局以及甪直镇政府、黄埭镇政府、太平街道等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你公司报送的“构建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设计,确保该工程的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后,报我局办理初步设计审查许可手续。改造工程建设需按规定
 
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本审查意见不作为初步设计行政许可的批准依据。
 

附件:构建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4月27日



附件
构建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2016年4月21日下午,苏州市住建局主持召开了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构建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委、安监局、质监局、规划局相城分局、吴中区住建局、相城区住建局以及甪直镇、黄埭镇、太平街道和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和代表,会议还邀请了燃气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内容的汇报,建设单位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初步设计》符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的核准内容;符合规划部门对选址的具体要求;设计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规定的深度要求;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