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5〕30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鄂建设规〔2020〕1号)规定,决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厅头〔2023〕2183号 》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林区房管局,荆州市、宜昌市、恩施州住建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统一部署,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趋势,风险不断显现。我省部分地区房地产销售压力较大、银行信贷额度偏紧、民间融资活动持续升温,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增加。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对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平台、海报条幅、宣传单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对部分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报道,剖析成因、环节、特点和表现形式,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揭露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惯用手法:一是以投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