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度亩产税收行业标准值的公告【全文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 全文失效。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景政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经统计测算,现将我县2018年度亩产税收行业标准值公告如下:
2018年度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分别为:工业7万元/亩,服务业10.84万元/亩,其他行业11.3万元/亩。
以上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仅限于所属期为2018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分档分类差别化减免税政策计算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2019年12月2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度亩产税收行业标准值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度亩产税收行业标准值的公告》,并于发布之日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本公告?
答:为进一步引导纳税人树立“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政发〔2007〕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