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价检〔2011〕1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9年12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
《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为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实施细则》第七、八、九、十一、十二条的要求,我局制作了南通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式样,其中包括公示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代收代办费用一览表、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览表的式样和填写说明(详见附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查和整改,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组织力量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咨询服务电话:85594539。
三、5月中下旬,我局将会同市房管局组织人员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若仍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